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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山东省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山东省医院协会 点击次数:

关于评选2022年山东省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市(区、县)卫生健康委(局):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评选山东省优秀医院院长的有关批复》(鲁卫字〔2004〕127号),山东省医院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秀医院院长评选工作,每两年一届,自2004年起已进行了9届。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合理设置、注重实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宣扬正能量,褒奖奉献者,遵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褒奖为山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医院管理者,大力弘扬“敬佑生命 救死扶伤 甘于奉献 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激发广大医院管理者干创业的积极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加快推进健康山东建设。

二、评选表彰名额

   二、三级医院3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名,突出贡献奖5名。

三、评选范围

山东省医院协会会员医院院长及兼任院长、副院长的党委书记。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

(三)坚持多环节把关,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

(四)坚持节俭的原则。

五、经费来源

评选表彰活动所需全部经费由山东省医院协会自有资金中列支。对参评人及其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组织机构

设评审委员会,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相关业务处室及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领导、山东省医院协会相关的医院管理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表彰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并依据各推荐单位报送的候选人参评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评选表彰办公室设在山东省医院协会会员组织部。

七、推荐名额和人选

推荐名额原则上依据各地市在山东省医院协会的单位会员数量。推荐工作需结合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为弘扬广大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懈,推荐工作将兼顾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院领导。

(二)县(市)级医院是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龙头”,是承担基层医疗、预防、乡村振兴任务的主要力量。为充分发挥县(市)医院在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荐时会予以特别关注。

(三)各单位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对开展卫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成绩显著的医院领导应予以关注。

八、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的确定由所在医院党组织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须在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推荐对象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评选表彰办公室。

3.评选表彰办公室结合近年来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可提前对相关推荐单位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提出初审推荐对象,报评审委员会。

4.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差额选出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在山东省医院协会官网公示。

5.公示结束后,山东省医院协会将评选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含拟表彰对象、公示结果和处理结果)及表彰大会的会议方案形成报告,一并上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由委人事处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6.山东省医院协会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表彰大会时间受疫情影响,暂不能确定。具体情况将另文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坚持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突出业绩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作为主要衡量标准,推荐的人员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坚持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廉政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2.严格推荐程序。推荐公立医院负责人,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非公立医院负责人,须征求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3.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已受表彰的违法违纪人员,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证书。 

九、优秀医院院长评选标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近3年本人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所在医院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医疗事故、群体性违法违纪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不良执业行为或安全生产事故。

(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医疗救助、援边援外、抗震救灾、健康扶贫及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

(四)在近两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表现优异,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做出重大贡献。

(五)具有较高的现代医院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带领医院改革创新,并取得重大成绩,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受到社会和行业的普遍认可。

(六)所在医院在全省同级同类医院中处于领先水平和先进行列,医院具有相当的规模、品牌和价值,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公众认可度和美誉度。

(七)在任实职的院长及兼任院长、副院长的党委书记,且任职时间满2年(含2年)或在医院任正、副职(跨医院任正、副职)连续满5年(含5年)。

(八)任职医院是山东省医院协会会员单位,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并参与医院协会的活动。

十、医院管理突出贡献奖评选标准

2022年山东省医院管理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原则上应由既往获得过山东省优秀医院院长人员中推荐产生。

突出贡献奖的评选标准除了符合优秀医院院长评选标准外,在医院改革发展、创新管理、乡村振兴、医教研协同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带领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行业引领作用突出的优秀代表。

十一、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会员单位请于12月30日之前上报推荐材料,包括初审工作推荐报告(一式三份,含本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等)、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1)、征求意见表(一式三份,附件2)、公示材料原件(一式一份)、推荐对象所在医院的山东省医院协会会员证复印件一份、个人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个人工作照2-3张(电子版)、反映医院院容院貌和管理成就的照片3-5张(电子版)。

各填表单位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十、推荐材料报送方式

(一)推荐材料请邮寄至:

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86号新泉城大厦A座8层

山东省医院协会 会员组织部 王跃跃 收  邮编:250021

(二)电子版通知及附件可登录山东省医院协会官网自行下载。“山东省医院协会理事工作微信群”内也会发布相关信息。

(三)推荐材料除纸质版外,均需提供扫描版。提供电子版的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syyxhhyzzb@163.com;或以U盘的形式与纸质材料一同寄送(地址同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跃跃 0531-69908896;15275172673。

         

附件 1:附件1 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 2:附件2 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x

山东省医院协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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